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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電網] 消會倡設能管局 開放發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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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5 19:10:3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規管兩家電力公司的《管制計畫協議》二○一八年屆滿,消委會昨發表《香港電力市場研究報告》,指現時協議容許兩電將燃料價格波動等風險,全數轉嫁消費者並不公平,建議成立「能源管理局」,以漸進及全盤考慮形式,由源頭開放發電市場,規管電力市場開放和燃料供應等。

政府與兩電○八年簽訂《管制計畫協議》,容許兩電按固定資產平均淨值,賺取百分之九點九九回報率,燃料價格亦全數由消費者承擔,兩電一直被評為「賺到盡」。消委會過去十六個月聯同國際消費者聯會組成的專家小組,參考澳洲、美國、英國、歐洲和內地的電力市場,探討本港開放電力市場的路向。

消委會競爭政策研究小組主席鄭建韓指出,現時《管制計畫協議》容許兩電將商業風險,尤其燃料價格波動風險轉嫁消費者,並不公平;政府與兩電的談判,亦欠缺透明度,而且消費者無從參與談判,處於被動角色。

他說,研究認為需要改變《管制計畫協議》的規管市場模式,提倡將規管外判至第三者機構,成立「能源管理局」,取代《管制計畫協議》,聚焦處理開放市場和燃料供應等問題;若未能在二○一八年現有協議屆滿前成立,可考慮將《管制計畫協議》延長或訂立新條款,再過渡至新管理局。

不過鄭建韓提出,開放電力市場應由源頭開放,例如開放電網,讓更多電力供應者進入市場。他又指,根據外國經驗,開放電力零售市場未必成功,以英國為例,十四家區域性電力公司,最終重整合併為五家,結果大型工商用戶有較大議價能力,住宅用戶反而未能受惠。

環境局發言人回應消委會報告指,政府一直逐步優化《管制計畫協議》,確保消費者利益。政府明年上半年就電力市場檢討諮詢公眾,屆時一併考慮發電燃料組合諮詢期間收到的八萬六千份意見書,並會探討消委會的建議。

中電昨發表聲明表示,對二○一八年後的規管模式持開放能度探討,並會積極參與有關討論,但就認為目前的《管制計畫協議》,五十年來一直行之有效,且條文不斷優化、與時並進,不論將來的市場規管機制如何,必須確保香港的供電服務安全可靠、潔淨環保,而且價格合理。

城大能源與環保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指,現時政府在規管架構內有一定角色,未必要另設管理局,認為重點是如何引入市場競爭,以及在法例下享有更多權力,例如要求兩電主動披露更多資料,加強透明度等。

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認同消委會建議,認為《管制計畫協議》長期剝削市民,建議協議屆滿後,政府加入條例要求兩電接收和收購其他供電設施的電力,按發電效率、污染排放水平和價格,去制定收購的優先次序,創造競爭環境,同時規定優先接收可再生能源發電設施的供電,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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