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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被旅遊,在路上。」近日成為媒體關注焦點的「廣州區伯」區少坤,被湖南長沙警方以「嫖娼」名義拘留五天後,本月二日出獄,但他前晚透露,正被廣州公安人員「帶到外地旅遊」,具體地點不明。
《新京報》報道,區伯前天致電該報表示,現在被廣州公安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兩名工作人員「帶到外地旅遊」,正在離開廣州的高速公路上。
區還表示,他與這兩名工作人員相熟,但他沒有透露更多情況。前晚七時,區伯發微博稱:「被旅遊,在路上。」昨天,其微博出現四張類似旅館房間的照片,或暗示就是他被軟禁的地方。
內地知名律師袁裕來昨天發微博稱,區伯「被旅遊」或為防止其訴訟,這是「限制人身自由」,區伯可委託親屬起訴。
六十二歲的區少坤因監督公車私用聞名,被稱為「廣州區伯」。上月二十六日,區因涉嫌嫖娼被長沙警方行政拘留五天。
本月二日,區伯拘留期滿,被廣州警方接回廣州。他連日接受大量媒體採訪,堅稱沒有嫖娼,並強調整個事情是一個圈套,及準備起訴長沙警方。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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