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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2-27 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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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時期,與日寇激戰的國軍傷亡慘重,動輒就是幾萬幾十萬的傷亡,需要後方有大量的兵員補充。為了能夠源源不斷的征集士兵,當時的國民政府可謂想盡了辦法。除了依靠保甲制“抽丁”的方式外,“抓壯丁”這種非常規手段在當時最常見。
“抓壯丁”惹得民怨沸騰,在後來的數十年中也被當作國民政府的“罪行”之一,那麽當時“抓壯丁”對老百姓的傷害到底有多大呢?
一、抗戰期間國軍到底征了多少兵?
從後來有關征召兵員和民伕的統計數據看,當時幾乎所有的壯丁都被征用,來補充兵員和修築軍事工程。
1、官方數據說抗戰征兵1400萬左右,但實際情況遠遠不止
八年抗戰國統區到底有多少人被征召入伍呢?據蔣介石之子蔣緯國後來編著的《國民革命戰史抗日禦侮》顯示,抗戰八年,總共征募壯丁13558493名。這還不算自願入伍者和國軍在淪陷區和遊擊區招募的士兵。(《國民革命戰史抗日禦侮》第2卷P120-121)何應欽所著《八年抗戰之經過》中《抗戰期間各省歷年實征壯丁人數統計表》和《抗戰期中各省壯丁配額統計表》的統計數據也差不多:抗戰八年全國各省實際征送壯丁為14050521名。[詳細]
但實際征兵數量恐怕遠遠不止這些,據抗戰時期曾任國民黨四川省達梁師管區司令官的周開勛先生回憶:“1943年夏天,國民政府兵役署長程澤潤在給何應欽的報告中稱:自1939年實行新兵役法起,到1943年5月止,全國(東北不在內)所征出的壯丁將近1200萬人。”(周開勛《國民黨的兵役真相》,《雲南文史資料選輯》第三輯P67)蔣介石侍從室組長唐縱在1942年9月5日的日記中也說:“據兵役署報告,自抗戰以至現在,共征兵1090餘萬名。”(《在蔣介石身邊八年——侍從室高級幕僚唐縱日記》,群眾出版社1991年版,P301)。這樣算起來,實際的征兵人數要比官方數字多得多,但到底征了多少兵,恐怕很難說清楚。
2、發動興建軍事工事、道路與飛機場的民工至少有一億人
除了征兵之外,還有更多的壯丁被征召去義務修築軍事工程,這部分人有多少呢?據蔣緯國書中記載:“凡屬軍事所需之工事、道路、機場,均由民工以義務勞動方式,參加土工作業。八年抗戰各戰區工事之構築,軍用道路之開辟,被炸橋梁之搶修,以及敵軍可能利用之道路的破壞,先後所發動之民工,當在一億人以上。”(《國民革命戰史抗日禦侮》第2卷P120)
老百姓的兵役勞役有多沉重呢?以鄂北光化縣為例,據統計,“抗戰時期,光化縣有人口16.93萬,壯丁3.6萬(1941年7月湖北省民政廳統計數字)。抗戰8年間,共征調青年人伍19619人,留縣壯丁1.6萬餘人,餘皆老弱病殘婦。就是這些勞力,抗戰時期承受的勞役負擔有:(1)整修老河口機場及每年冬天雪後鋪沙掃雪,共征派民工20萬人次;(2)修築孟老公路(孟樓一老河口)24.5公里,先後征調民工42.3萬人次;(3)拆卸老河口城磚鋪修王府洲沙路15華里,共計出工33萬人次,修築老白公路15.8公里及核心工事征工13萬人次;修築鄉道30公里,工程艱巨,征工124萬人次;(4)運送軍糧73.64萬人次,外加牛車3.73萬輛、手車22.17萬輛。抗戰8年,累計征用民夫331.84萬人次。若以全縣在鄉壯丁計算,每名壯丁每年平均被征調的勞役為25.3次,以全縣在鄉人口計算,平均每人每年被征調的勞役為2.82次。”(徐旭陽《湖北國統區和淪陷區社會研究》,社科文獻出版社,P246)
二、官員靠征兵發財,交錢即可不當兵導致征兵難
抗日戰起,國府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即按照保甲制度調查戶籍、人口,然後對將年滿18歲至45歲的兵役適齡男子登記於冊。每年由保長採用抽簽的辦法,決定誰去當兵。抽簽的基本原則是“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獨子免征”。但男子是否適齡、健康與否、是否獨子、抽簽後誰去當兵等等幾乎都由鄉、保長和軍隊征兵官員說了算。特權滋生腐敗,而國軍的征兵過程可謂腐敗透頂。
1、鄉、保長敲詐勒索老百姓,只要交錢即可免除兵役
當時在安徽蕪湖師管區主管征兵的李昭良回憶說:“我們在蕪湖征兵……剛開始時,鄉、保、甲長在調查適齡壯丁工作中就把有錢人家的子弟不列人名冊,一般農民要想逃避,就得花錢去賄賂鄉、保、甲長。有的鄉、保、甲長就故意把不應列人征兵名冊的人也列進去,以便他們敲詐,以後每通過一關就有一次敲詐。起初軍醫都不願擔任壯丁體格的檢查工作,後來爭著去,因為只要軍醫證明身體不合格就可以免役,這樣他們就有機會受賄、勒索。”(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竇叢生的國民黨兵役》,《文史資料存稿選編軍事機構》下冊,中國文史出版社P1-7)
四川的情況也是如此,據時任川西師管區司令的黃占春回憶說:“每年應征新兵名額分配既定之後,接著進行及齡壯丁的抽簽征集,中簽的壯丁,就是這一年度應當人伍的新兵。因此,抽簽過程充滿了敲詐、勒索和剝削。抽簽名義上公開進行,中簽的壯丁也出榜公布,實際上是否中簽完全為縣、區、鄉、保長把持操縱,只要肯出錢賄賂,中簽可以變成不中簽;沒有錢賄賂,獨子也會成為中簽壯丁。當時在嘉峨師管區,區、鄉、保長勒索的價碼,視被勒索者家庭經濟情況決定。比較富裕的人家,勒索5萬至50萬法幣不等,差一些的也要勒收二三萬法幣(這是1944年至1945年的情況,當時一兩黃金約值法幣5萬元)。……中簽的人,除了要賄賂區、鄉、保長不‘估拉’自己當新兵之外,經濟情況比較好的,還得準備再出一筆錢買壯丁去頂替自己應征人伍。然而,買壯丁頂替自己入伍,就留了把柄在區、鄉、保長手裏,他們可以經常利用這個把柄,以捉拿逃兵的名義進行恐嚇、敲詐,反覆勒索。樂山縣蘇稽鄉一家比較富裕的農民,因為買人頂替之後,被鄉長反復勒索達六次之多,逢年過節,還不敢不送禮物去孝敬鄉、保長。”(黃占春《我親歷的“征兵”禍民種種》,《文史資料存稿選編軍事機構》下冊,中國文史出版社P36-41)
還有鄉、保長利用貪墨士兵的安家費、壯丁費的方式中飽私囊:“在1945年間,每名壯丁的安家費是5萬至7萬元不等,各鄉按各縣分配的應征壯丁名額籌集,逐家逐戶攤派,人民無一能夠幸免。區、鄉、保長趁機渾水摸魚,盡量多攤多派,大事搜刮,甚至將應發給因家境貧困自願應征者的安家費,也玩弄各種手法加以吞沒。” (黃占春《我親歷的“征兵”禍民種種》)
因此,人們對鄉、保長恨得咬牙切齒,難怪當時有老百姓說“過去有滅門縣知事,現在有滅門鄉保長”,還有人說“生了兒子是老蔣的,有了銀子是保長的”。
2、軍隊征兵官員賣、放壯丁,用壯丁謀利,導致壯丁大量逃脫兵役或死亡
不只是基層政權在征兵中腐敗不堪,國軍征兵官員也好不到哪兒去,甚至變本加厲。
A、征兵時擅自增加征兵名額,賣、放壯丁圖利或向政府報功
黃占春對此有過詳細的描述:“嘉峨師管區所屬各縣長、區、鄉長,在1945年征補昆明等地遠征軍的緊急征兵中,用按各鄉人口比例分擔的手法,擅自增加應征新兵名額。這種額外“加碼”的新兵名額,以每名一至二兩黃金的價格進行‘賣放’(賣壯丁)圖利。有時則多征數名(可在下次征兵名額內抵扣)新兵來博取‘超額完成征兵任務’的美名,向國民政府報功。”(黃占春《我親歷的“征兵”禍民種種》)
當時的瀘州師管區副司令趙磯也做過這種事情:“壯丁到了補充部隊後,等待開赴前方,壯丁家屬急如星火地想把自己的子弟弄回來,就設法與接兵人員疏通,找兵販子去換人頂替,5至10塊銀元換一個,是當時的普遍行情。1942年底,我在四川南充接收獨立運輸第三十五團壯丁,共計2160名。冒名頂替、買賣交換之風席卷而來,我也順風由軍需出面,照例以5至10元調換一名壯丁,見款換人,隨到隨換。就這樣從接收壯丁到開拔的那天止,僅五個月的時間,他就交換了800名之多,凈得銀元7000多塊。臨行時,地方上還設宴為我送行,贈送錦旗。”(趙磯《曝光軍政部兵役署黑幕》,《文史資料存稿選編軍事機構》下冊,中國文史出版社P7-12)
B、送兵時讓壯丁幫助販運違禁品致壯丁大量死亡
據當時的河南淮項師管區任代理司令李昭良回憶說:“1940年冬,我調到河南淮項師管區任代理司令……水銀是日本制造軍火最緊缺的物資,須到重慶去販取,國民黨政府當時也是禁止水銀出口的。但是如果用某些淪陷區的貨物到重慶去換,卻可以得到水銀。為了得到水銀,我們設法請求把壯丁送到重慶去交,這樣由河南送兵到重慶就可以利用壯丁挑運一些物資到重慶去換水銀,換回的水銀再由送兵幹部帶回河南。……經常是以新兵50%的死亡率換來一點水銀賣給日本人。”
“1940年起,我在淮項師管區工作……當時國民黨需要大量壯丁運入駐印中國遠征軍去訓練,我們也樂於把壯丁送到大後方去,這樣可借機販運違禁品。我們征的壯丁總是步行幾千里由河南經湖北送到重慶,在重慶由補訓處接收空運昆明。1000人送到重慶能剩下500餘人就算好的了,其中逃跑得很少,絕大部分是在路上拖死了。因為盡管他們骨瘦如柴,也要替送兵幹部擔幾十斤私貨,又沒食物吃、沒鞋穿,一天趕幾十里,有病也得不到休息,更談不上醫治了。”(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竇叢生的國民黨兵役》,《文史資料存稿選編軍事機構》下冊,中國文史出版社P1-7)
C、貪墨新兵的軍餉、生活費等中飽私囊
據李昭良回憶其貪污士兵征集費、軍餉的情況是:“我當團管區司令也絕不侵犯下面的利益,就是說下面賣放壯丁的收入,我不會去分肥。我搞錢主要是從征集費上下手。當時軍政部規定每征集一兵發征集費2元(後增至5元以上),我只發給鄉、縣一天的夥食費各2角,辦公費每兵5分;由縣送到團管區的夥食費按每60里一天,每天2角。這樣每征一兵約開支8角,剩下的1.2元就人了我的私囊。渭南九縣每月至少征兵1000名,有時達到3000名,平均每月我總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征集的兵到達團管區後就可按月領薪餉。……倒填半個月的接兵日期,由接兵部門撥給我半個月的薪餉。起初每兵半個月的糧餉約值銀元5元。這樣每月我又有幾千元的收入。當然有時候這筆收入要與接兵部隊長三七分成。這些貪污技法,在當時還算是很憑良心的。既不克扣兵餉,又不背賣放壯丁的惡名。”(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竇叢生的國民黨兵役》)
3、甚至財政部長孔祥熙也想通過百姓交錢免兵役發財
據時任美國《時代》雜誌遠東首席記者的白修德回憶自己採訪周恩來時的情況:“共產黨的情報網遍布蔣政府的各個部門,周恩來偶爾告訴我一些他覺得特別有趣的蠢事,例如蔣在一九四三年制定的全國動員法令。周津津樂道地講了其中的內情:國民黨軍政部長何應欽和國民黨財政部長孔祥熙曾經想共同起草一項新的動員法令,以解決各自的問題,即通貨急劇膨脹和軍隊員額不足。周說,他們一致同意征兵的辦法必須適用於上中下各階級。每個青年必須服兵役,向政府交納三千五百元錢〔當時僅值二百五十美元)的人可以免征一年。當時全國的適齡青年至少有四千萬,行政院的那兩位部長估計至少會有三千萬人出錢購買緩征權,這樣,財政部長每年可以為他的預算增加好幾十億元的收入;而軍政部長可以有一千萬待征入伍的兵源。”(《白修德筆下的中國抗日戰爭》P77)
三、為了湊足征兵名額,鄉保長和軍隊瘋狂“抓壯丁”
既然征兵過程中腐敗盛行,富家官宦子弟和親屬大量逃避兵役,這就不得不採用抓、拉貧苦人家壯丁的方式補充缺額。到後來,“抓、拉壯丁”甚至成了多數地區征兵的主要方式。
1、鄉、保長舞弊,強拉獨子、老人、孩子和羊角瘋病人入伍
據第二十補充兵訓練處補充團團長陶子貞回憶:“所有地主豪紳以及有錢有勢人家的子弟,從來沒有服過兵役、當過兵的。所謂征兵,都是征集貧苦勞動人民,採取強迫挨戶派壯丁、拉壯丁的辦法,不管年齡大小、身體條件好壞、是否是獨子,一律都要征集。在征集所謂應征壯丁時,區、鄉公所總是派武裝槍兵,會同保甲長挨戶捕捉,就同逮捕犯人一樣,解送到縣,轉送團管區。在轉送期間,被征集的壯丁家屬,只要能湊集一些錢財,向區、鄉公所賄賂,壯丁就可放回,或雇用別人頂替也行。”(第二十補充兵訓練處補充團團長陶子貞《補充兵訓練處黑幕》,《兵災戰亂——兵禍》中國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
當時山西實行“兵農合一”,征兵抽丁情況跟陶子貞說的一模一樣:“按照閻錫山的規定,各村役齡壯丁人數,一定要符合全體村民數的1/4。但實際上晉西各縣的役齡壯丁,根本達不到這個比例。以汾西勃香編村的當時情況為例,役齡壯丁僅及全體村民的21%強。……村幹部胡作非……50多歲的老漢硬說多報了年歲,十五六歲的孩子硬說少報了年齡。他們隨心所欲地給農民扣個‘瞞齡’的帽子,進行敲詐勒索。它支編村的國民兵自衛村隊長。在各村調查‘瞞齡漏丁’,從中受賄麥子30多石;和平編村則把患羊角瘋的病人也編了組湊數。經過一星期的運動,汾西縣的役齡壯丁達到27%,超過了原定指標。閻錫山特予傳令嘉獎。當時晉西各縣流行的幾句歌謠,是閻錫山推行‘兵農合一’的真實寫照:‘兵農合一好,家家地裏長滿草。兵農合一聚寶盆,聚來聚去沒了人。青年壯丁跑光啦,村裏土地全荒啦!姑娘媳婦霸占啦,老婆娃娃不算啦!’”(誌青《閻錫山“兵農合一”暴政紀實》,《中華文史資料文庫05之八年抗戰》下冊P262-263)
四川的鄉保長為“抓壯丁”什麽辦法都能想出來:“抓的方法是五花八門,有誘捕,有夜劫,有圍擊,抓的對象自是活該被抓的,而且最好是孤子,擔負生活家庭責任者,或身有宿疾的人,為的是可以立刻得到贖金。而且聯保主任往往比原數(配額數)三倍、四倍的抓來,關進屋子裏,凍之餓之,讓家屬們出錢來贖,因此鬧了許多命案。最後收集殘餘——十之三四是用錢買替的,用繩縛綁,由警務員拿槍押到縣政府,警務員在中途可受賄釋放或抓路人代替。”(《戰時鄉村政制之改善問題》,中山文化教育館,1938年8月出版,四川省檔案館藏,5-170/3號卷,第6頁。)
2、綁架路上的行人抵補壯丁缺額
據白修德描述:“因為許許多多的人都用金錢來避脫了兵役,保甲長之流就無法征足額的兵。於是為了要供應足夠的“人肉”就出現了有組織的巡邏隊,逡巡四鄉,綁架路上行人,再把他們出售給村中大亨。軍宮在他們自己範圍內也做著同樣的交易,所以對於壯丁的體質衰弱等,也沒有了怨言。在成都,一個黑市的壯丁——被這種巡邏隊綁架而去的肉票——可以賣五萬至十萬法幣,相當於買五袋白米或是三只豬的價格。在四川某縣裏,一個村長帶著他的武裝村兵把守在交叉路口,抓到了一個五十來歲的老頭和他的孫兒。那孫子原本是陪著他祖父去醫院看病的,但這理由並無濟於事,村長還是把他們抓進了壯丁營。還有另外兩個村子的村長親自帶了他的衛隊到船埠上去抓船夫,船夫出示證件證明他們正從事於一個重要的工作,而且都是免役的。可是結果是,兩個人被活活淹死了,一個被鞭打至死,一個的手指被砍去,十多個人被抓了去。還有一次,一個連長帶了他的士兵去大路上抓壯丁來填充他的兵額,抓到了一個便衣的路人。可是這個人卻是一個比這連長位置更高一層的營長,這連長於是恐怖萬狀,當場就把這營長打死,隨後又畏罪自殺了。盡管政府的宣傳機構不斷散布堂皇的諾言,恐怖依然籠罩著所有鄉村的道路。壯丁都紛紛逃離家舍,在叢山中組成匪幫以待抽丁的平息。青年農人都不敢趕豬擔米去城裏售賣,怕的是在路上人財兩失。”(白修德、賈安娜《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2月版P312-314)
川西師管區司令黃占春也說:“為了交足一定數字的新兵,大都在行軍中沿途拉壯丁抵補缺額。只要是18歲以上、45歲以下的男子,逢人便拉,不管你是商人還是學生、農民、挑夫,財貨衣物一概全部沒收,人則充當新兵。如果有人敢於反抗,便有在夜間被殺害滅口的可能。”(黃占春《我親歷的“征兵”禍民種種》)
3、抓纖夫、抓農民、抓民工,打死打傷不服從者
當時抓壯丁已經到了瘋狂的程度,遇見誰就抓誰:
抓拉船的纖夫: “二十補充兵訓練處第三團全團新兵,奉令開赴長沙,撥交二十軍,沿途有很多逃兵。到達湖北巴東候船時,發覺每天都有很多木船開回四川,每一只木船上水行駛,必須要有三四十人背纖,大木船甚至要七八十人背,就打定主意,抓一部分背纖的人來補充缺額。由團部指定一個營副,率領五六名槍兵,到江邊等著,見著上駛的木船,都要停止,聽候檢查。上船後,詭稱前方有很多逃兵,逃回四川,都是利用代船家背纖作掩護,逃跑回去的。我們奉上級命令追查。就把背纖的人,統統集合起來盤問一番,認為某人有嫌疑,是逃兵,就留下來。每一只木船總要抓四五個人。被留下的人,雖然苦苦哀求,說明不是逃兵,但根本不由分說,強迫帶走。不到三天,就抓有300多人來頂替缺額。這些被抓走的人,都是沿川江兩岸的貧窮勞苦大眾。”
抓地裏幹活兒的農民:“有一次二十補充兵訓練處第三團送兵到四川秀山,經黑水壩鎮附近,看見有些農民在山坡上鋤地。這個團第一連有一個排長,帶著兩個槍兵來抓這幾個農民。當時鋤地農民看到有軍隊來,就四處逃走。這個排長鳴槍威嚇,要幾個農民站住,不要跑,說:‘我們是追逃兵的。’這幾個農民仍然是拼命逃,排長跟在後邊開槍,打傷一個農民,不到幾十分鐘就死了。這天晚上全團在黑水壩鎮宿營,由於這一個農民被打死,激起眾怒,有幾百名農民包圍團部,要求懲辦兇手。團部只好買棺材給死者,並給死者家屬300元。”(陶子貞《補充兵訓練處黑幕》)
據某村民回憶國軍在河南抓壯丁的情況:“我村是在周口到漯河的汽車路的中間……昨天新xx師從我們這裏經過……他們沿途見了從十五六歲到三十多歲的壯丁就抓,從周口到漯河,沿途抓了不少正在田間或場內工作著的農民,在我們附件的幾個村上,我是知道的,這幾個小村上就被抓了二十多個。……在漯河去的路上,走著不少流著淚的老翁和老太婆,瘋狂的哭嚎著探問他的孩子。”(《令人不痛快的軍隊拉伕》,1938年7月19日《新華日報》第四版)
抓民工、廚師、茶房:據軍政部兵役署上校兵役視察員江聲煌回憶,有一次軍法執行總監唐生智說:“桂林征兵,如眾所周知,不是征兵,而是捉壯丁。桂林市國民兵團每次交兵前幾天,捉的壯丁不是廣西人,而是湖南人。怎樣捉法?湖南農民尤其是衡陽東安一帶的農民秋收後,跑到桂林找工做,住在小客棧裏。桂林市國民兵團借查旅館客棧之機,不管他們有無國民兵身份證和獨子、殘廢證明免役書,統統捉去充壯丁。不夠數,再到桂林市各茶樓酒館去捉那些又肥又胖的廚師和茶房——外江佬。把他們關在街公所、鎮公所,連大小便都不準,也不準家人送茶送飯送衣物。有錢行賄的,就賣放;無錢活動的,就充壯丁。廣西抗戰出兵最多是事實,可出的是湖南人和外江佬,而不是廣西人。廣西的征兵成績好極了,名利雙收。”(軍政部兵役署上校兵役視察員江聲煌《廣西玉貴師管區兵役舞弊真相》,《文史資料存稿選編軍事機構》下冊,中國文史出版社P46-51)
4、買賣壯丁以補充差額
除了拉壯丁之外,有些地方的富戶官宦為了逃避兵役,還買來壯丁冒名頂替服兵役,甚至有人專門以此作為營生。
據第二十補充兵訓練處補充團團長陶子貞回憶:“有一些兵痞,專門以自身來‘賣壯丁’做生意,替別人當壯丁,代別人頂替一次,要五六十石大米。大米拿到,他就頂替人伍,到了補充團後,有機會就開小差逃回家,接著又去找生意——替別人代當兵。有的兵痞,在一年內能代替別人當兵三次之多,得到一兩百石大米。”(第二十補充兵訓練處補充團團長陶子貞《補充兵訓練處黑幕》,《兵災戰亂——兵禍》中國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
四川兵役視察員甘熹在其報告《彭縣役政之情形》也記載了類似情況:“彭縣征送壯丁皆由雇買估拉而來,其中弊端不可勝言,以前數年買丁占十分之八,拉丁占十分之二。及至去年(1942年),則拉丁占十分之八,買丁占十分之二。鄉鎮保甲視役政為利獲,或買或拉無不有弊。如派款買丁浮支濫報,錢歸中飽;拉丁則藉機敲作,得錢到手,拉獲之丁亦可放縱,政府掩耳盜鈴,不敢過問。地方人士恐貽後患,亦不敢舉發,而鄉鎮保甲以無人監視之故,遂得悠其所為,肆無忌憚,而民間遂不勝其苛擾矣。”(甘煮:《彭縣役政視察情形》,轉引自湯梓軍《抗戰時期四川兵員動員研究》)
淮項師管區代理司令李昭良則在自己的家鄉建立起了買賣壯丁的組織:“1941年春,我回到湖南家鄉,看到農村受兵役之害,有不少親友被弄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同族同村的人都向我求救,於是我就在家鄉發起一個買賣壯丁的組織,採取集資買人頂替的辦法,自己帶頭捐出一筆錢,同時發動有錢的人都捐出一些,被征的壯丁家屬也出一些,合起來買一些兵油子去頂替。其他的村、鄉也有仿著這辦法去做的。最後還是失敗了。因為越有錢的人越不會被征,他也就不肯出錢;越窮的人越被征得多,他們又出不起錢。而保、甲長又很不歡迎這個做法,因為這樣,他們就不好勒索窮人了。”(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竇叢生的國民黨兵役》)
5、貧苦百姓為躲兵役不惜自殘卻仍無法逃脫
如此明目張膽的抓壯丁,讓老百姓心驚膽戰,為了躲避兵役,他們不惜把自己弄瞎弄殘,甚至弄得神經錯亂,還有的當了土匪,但仍舊無法逃脫被抓的厄運。
據當時的國民黨兵役部長鹿鐘麟介紹:“在當時,勞動人家的青年子弟,一旦被捉去當壯丁,便意味著走向死亡!那些窮苦人家子弟,除了逃亡他鄉之外,竟不惜自殘肢體——有人用毒草或硝酸水把右眼熏瞎(不能射擊瞄準),有人用刀斧把右手食指砍斷(不能扣槍機)……”(鹿鐘麟《國民黨兵役部的設置和“役政”》)
而在李昭良的回憶中老百姓則用的是另一種辦法:“1938年我在渭南團管區任司令,曾處理過幾件“離奇”的案子。其中一件就是“裝瘋”。陜南有一種土藥,吃了之後馬上神經錯亂,許多應征壯丁就服用這種藥來逃避兵役。起初僅有少數裝瘋的,還沒有引起我們的重視,後來多了,我們就研究對付的辦法,把裝瘋的人關起來等他的瘋病好了(因為此藥性只能持續七天左右),再送出去,才算制止了這種風氣。此外還有自己弄瞎右眼的,自己砍斷右手食指的,自己挖地洞躲藏起來的。”(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竇叢生的國民黨兵役》)
而四川樂山、峨眉、眉山三縣的壯丁為了躲避兵役,紛紛自帶夥食逃到峨眉山上的寺廟中,假充廟裏的雇用工人,托庇於和尚來逃避被拉去當兵的命運。(黃占春《我親歷的“征兵”禍民種種》)
還有很多青年不願當兵,就只好上山當土匪。然而到了1940年以後,國民黨政府又以發動誌願兵的名義把那些土匪頭子委以團、營長,這樣,上山當土匪的青年仍然逃不脫當兵的命運。(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竇叢生的國民黨兵役》)
四、虐待新兵致使上百萬人死在征兵途中和訓練營地
這些被強行征召的壯丁入伍後的命運更慘,他們受到種種非人虐待,更有上百萬的壯丁還沒來得及上戰場,就死在了征兵途中和訓練營中。
1、強征來的新兵處境慘不忍睹
關於新征召的壯丁的生活狀況,原國民黨兵役部長鹿鐘麟是這樣描述的:“至於壯丁的生活,自從他們被征集後,便算落入了魔爪!首先是在層層輾轉送接途中,繩捆索綁,由帶槍的士兵前後左右監押著,如同解送囚犯一樣,毆打辱罵,更是家常便飯;其次是有的接送兵人員,‘生財有道’,於往返途中辦貨物,做生意。這些壯丁便成了他們的義務腳夫,負荷著沉重的貨物,走得慢了,還要挨打挨罵。由於送兵人員的克扣貪污,新兵在長途跋涉中,吃不飽,穿不暖,又無醫藥,受著饑寒和疾病的折磨。患病的壯丁,輕的是在鞭答之下,被迫跟著踉蹌行進;重的則常常被遺棄在路途上;更有的接送兵人員,竟把呼吸未斷的重病號,挖坑活埋,以免累贅!四川江津縣就曾出現過路的接兵部隊,把七個病兵活埋在城墻根下。”(鹿鐘麟《國民黨兵役部的設置和“役政”》)
趙磯的描述更詳細:“壯丁被抓來送到縣裏的所謂壯丁招待所後,就失去了自由。……他們整天待在兵房裏,警衛森嚴,不許與外界接觸,白天大小便由持槍的軍士跟隨,晚間緊閉門窗防止潛逃。……夥食由連隊事務長掌管,克扣之風,遍及各部。新兵吃不飽,穿不暖,冬天兩人共蓋一條軍毯,墊些稻草,個個黃皮寡瘦,愁容滿面,敢怒而不敢言。有的新兵離家人伍時,隨身帶了幾塊銀元及原著便服,也由連隊長收存變賣侵吞。部隊開拔時,每連編成三路縱隊行進,用棕繩套到每個新兵的手腳上,互相串連,連排班長持槍在前後左右監視,如解囚犯。如發現新兵潛逃,抓回來用繩索捆住雙手,吊在梁上,連番鞭打,追問其逃跑原因。有的受刑不過,自縊身死。還有的團隊長利用新兵勞動力,為他們經商圖利。如瀘州師管區補充團團長肖子榮、四十五補訓處的團長伍克明等,利用到雲南交兵的機會,各帶1萬斤川鹽到雲南販賣,全部用新兵肩挑背馱。更有肖子榮在滇撥交新兵後,留下一個特務排,用竹筒裝進100多斤雲南煙土準備返川販賣……這些新兵在長途行軍中,由於負擔太重,過分疲勞,又吃不飽、穿不暖,大半在沿途病死。再如補充團的編制是三三制,全團編制共有1800名新兵。可在克扣虐待、逃亡的情況下,每連經常有30名空缺,一個團有300多名空缺,這些缺額糧炯都落人了團隊長的私囊。”(趙磯《曝光軍政部兵役署黑幕》)
誠如白修德所言,新兵的生存狀況從“政府的規定就可以作為最有力的反證。政府的規定是:官員不得在壯丁食米中摻雜砂粒,不得掠奪壯丁帶來的衣著、被服,或私人用件,不得對壯丁私刑拷打或夜晚禁閉牢房等,並且不得向壯丁家屬勒索壯丁制服費或給養費。……壯丁吃到的比挨餓度日的士兵還要少些,有時他們連水都喝不到。他們當中許多都被剝了衣服而睡在泥地上,他們被鞭笞;死掉的壯丁底屍體可以放在那裏幾天不管;在許多區域裏,最後能到達前線的壯丁還不及入伍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當歐洲貝爾遜和布欽華爾德集中營的慘絕人寰的故事傳來的時候,那時正是中國這種征兵的高潮。在成都參加壯丁營工作的醫生對於德國的這種恐怖手段卻並不覺得甚麽驚訝,他們說,一切關於納粹集中營的描寫,簡直就和他們所工作的壯丁營一式一樣。”(白修德、賈安娜《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2月版P312-314)
2、為了防止抓來的壯丁逃跑,行軍途中收去他們的褲帶,迫使其用兩手提著褲子走路
面對如此摧殘,被抓來的壯丁當然時刻惦記著如何逃脫,有些甚至采取了極端手段:
“壯丁入伍後,受到各種殘酷虐待,到忍無可忍的時候,就鋌而走險,暴動逃命。例如第二十補充兵訓練處第三團……有一次,一排新兵出操時,趁監視疏忽之際,一哄而散,四處逃走。在追捕時,打死新兵兩名,捕回來十六七名。還有一次,當該團從萬縣接收壯丁後,乘輪船到巴東,船上新兵找到一個機會,紛紛跳江逃跑。槍兵馬上射擊,有的新兵當即被打死、打傷。新兵宿舍,每到晚上,照例不準新兵出來,大小便也在室內,房門口派一個槍兵坐在那裏守衛。有一天晚上,某新兵連部守衛,抱著一枝槍在那裏打磕睡,被幾個新兵用粗褲帶捆綁起來,口中塞上棉花團,其他新兵開始向外逃跑。等到連長發覺後,已經逃走30多名。結果,一個逃兵也沒有追回。還有一次,一排新兵乘坐木船,內有幾個新兵和班長串通以後,就把排長推到江裏淹死。當船開到岸邊,新兵都逃走了。”(陶子貞《補充兵訓練處黑幕》)
為了防止新兵逃跑,征兵官員可謂無所不用其極:“為防止新兵逃亡,有的在隊伍行軍通過山地時,將新兵三個、五個一串縛在一起,使他們互相牽制,不易逃跑;有的則在行軍途中,收去新兵的褲帶,迫使新兵用兩手提著褲子走路。在夜間宿營的時候,為了防止逃跑,大都將新兵關在較堅固的樓房中住宿。有的在睡覺時收去新兵的褲子。……當捕獲逃跑的新兵後,為了恐嚇、警戒其他新兵,施以殘酷的吊打,以致逃跑者身受重傷。……有一次,新兵利用夜間撬開屋頂逃跑,衛兵發覺後開槍,殺死新兵一人。事後暗中埋葬,以報逃了事。有個補充團,……行軍經過宜賓,所屬的連長把生病的新兵活生生埋在了河灘上。”(黃占春《我親歷的“征兵”禍民種種》)
3、上百萬壯丁在征兵途中和新兵營地淒然死去
正是在這種殘酷的虐待中,有很多壯丁還沒有等到上戰場,就死在了征兵途中:“征兵過程中,壯丁有的被殺掉,有的給打傷;有時他們在到達營地以前就餓死了。……進入軍隊,通常就是一種死刑——死在路上,死在征兵過程中,死在野蠻的新兵訓練處及長途行軍中的人,要比進入軍中後死的人還多。”(白修德、賈安娜《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2月版P147)
中央社曾有這樣一個電訊:“徐正功犯有克扣軍糧,致壯丁一百零五名死亡,謀殺連長衛兆仁,活埋壯丁戴清山等罪……”(白修德、賈安娜《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2月版P312-314)
關於新兵死亡的記載太多了,時任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長的蔣夢麟在1941年7月寫給蔣介石的一篇關於兵役狀況視察報告足以說明當時的情況:
“夢麟此次視察桂湘紅十字會醫務工作……沿途所見落伍壯丁,骨瘦如柴,或臥病道旁奄奄一息;或狀若行屍,躑躅山道;或倒斃路旁,任犬大嚼……(二)在馬場坪見一落伍壯丁……倒外街旁,以電捧照之,但略舉目,已不能言語,翌晨死矣。(三)在離龍裏縣城一華裏公路旁,牛前十時左右,見一大黃狗在一死壯丁左臂大嚼。……(五)據黃平縣長雲:‘有一湘人為電布擔過重安江時,遇解送壯丁隊,彼執,堅拒不肯去,故詐死。即掩坦路旁,東一足,鄉人恐為犬所食,重坦之。湘人蘇,送縣署,詢之,得知其實。’(六)黃平縣長檢得道旁臥病壯丁七人,送醫院治之,死其六,其余一人病愈逸去。(七)據馬場坪醫生雲:‘有湘人十余人,挑布擔迤邐而行,近貴定縣,遇解送隊,數人被執,余者逃入縣城報告。適一卡車至,持槍者擁湘人上車,向貴陽行駛。湘賂之,被釋。方下車時,以槍擊斃之曰:彼輩乃逃兵也。’(八)據鎮遠紅十字分會長雲:‘分會有掩埋隊,見有死而暴露者,有半死而活埋者,有將死而擊斃者。’(九)韶關解來壯丁三百,至築只剩二十七人。江西來一千八百人,至築只剩一百五十余人。而此百余人中,合格者僅及百分之二十。龍潭區來一千人,至築僅余一百余人。以上所述,言之者有高級丈武官吏醫生教員,所言大致相同。(十)戰事起後數年中,據紅十字會醫生經臉,四壯丁中一逃一病一死,而合格入伍者,只四分之一,是為百分之二十五。以詢之統兵大員,鹹謂大致如是。若以現在之例計之,恐不及百分之十矣。”(蔣夢麟《西潮新潮》,嶽麓書社2000年版P298-300)
而據白修德描述說:“靠近成都的一個壯丁營要接受四萬個壯丁來受訓入伍,但是在來營途中有許多人就已死了,能夠活著拖到訓練終了的,結果只有八千人。據說還有一隊一千名的壯丁,由於訓練官員的失職竟死亡了八百名之多。”(白修德、賈安娜《中國的驚雷》P312-314)
新兵死亡情況如此嚴重,那麽征兵途中和訓練營裏到底死了多少人呢?
具體數據現在仍無法確認,目前唯一能得到的準確數據來自美國學者易勞逸:“在1943年征集的167萬人當中將近有一半——44%——在他們趕往所去部隊的途中死去或逃走。在八年戰爭中,那些在到達所分配的部隊之前就死去的新兵總數大約有140萬人。……應征士兵死亡人數的精確數字將永遠無法知道。宋美齡根據一份秘密文件估計,至少有1400萬新兵在到達他們的部隊之前就死去。這個數字大大了。令人難以置信,她可能是想說140萬。”(〔美〕易勞逸著《蔣介石與蔣經國(1937一1949)》,中國青年出版社1989年8月版)但根據蔣夢麟的描述,人數恐怕遠遠不止這些。
壯丁逃跑的數據則相對明確些,據蔣介石侍從室組長唐縱在1942年9月5日的日記中說:“據兵役署報告,自抗戰以至現在,共征兵一千零九十余萬名,但恐逃亡者在半數以上。”(《在蔣介石身邊八年——侍從室高級幕僚唐縱日記》,群眾出版社1991年版,P301)
在此狀況下,無論如何都無法指責新兵的逃跑行為,誠如白修德所說:“中國人並不怕為國家出力賣命,人民的愛國心是從來沒有低減過的。只是他們個個都深知壯丁營是個什麽樣子。”(白修德、賈安娜《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2月版P312-314)
結語
國軍在抗擊日寇時付出了巨大代價,的確可敬!但這種腐敗透頂的征兵行為,禍國殃民,極其可恨!老百姓在自己的領土上被自己的政府和軍隊禍害成如此模樣,著實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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