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71|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庭新聞] 判詞指海天堂「爆料人」早曝光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6-4-1 22:07:3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星島日報報道】海天堂於13年被「踢爆」將疑似發霉的龜苓膏沖洗後再出售,《蘋果日報》報道包含職員疑將霉菌洗走的影片。海天堂隨後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疑向傳媒「爆料」的前股東蔡國強誹謗及串謀他人損害海天堂生意。海天堂申請要求作為第三方的《蘋果》披露原始影片,獲法庭批准。《蘋果》不願交出影片,繼向聆案官上訴遭拒後,於上月30日再到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即時被駁回。法官今頒下判詞解釋駁回申請的原因,並下令《蘋果》須支付10萬元訟費。

判詞指,《蘋果》沒將女員工名牌「打格」,採訪的記者及蔡本人均承認蔡就是「爆料人」。兩名「爆料人」身分早已曝光,除非記者能向法庭明確指出有第三名「爆料人」需要保護,否則保護消息人士的新聞守則並不適用,《蘋果》的上訴申請沒有機會成功。

星島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4-28 06:31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