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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林卓廷指特首收酬無申報 馮煒光抨政治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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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9 00:03:0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昨在報章撰文,繼續追究特首梁振英涉及的UGL事件,質疑他上任特首後仍可收取巨額酬金,卻無向行會申報,非常荒謬。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昨特別去信傳媒,反駁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早在一四年十月的立法會會議上已提到,行會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並無要求就離職協議作出申報,而梁振英與UGL訂立離職協議是早於他當選特首,而他當時已辭任行會成員,批評林卓廷政治炒作,在毫無證據下污衊梁涉貪。

馮煒光在信中以三點反駁林卓廷,其一是林的文章並無提及UGL提出任何推廣、協助的理由必須是合理的,而這些工作不會產生任何利益衝突。其二是梁振英與UGL簽訂離職協議時是一一年十二月二日,當時梁尚未當選特首。其三則是UGL在一四年十月九日的公開聲明已指出,UGL在一一年至一三年期間,並無要求梁振英為他們做任何工作,梁亦無建議作任何工作。

馮煒光批評林卓廷在文中隻字不提上述三項關鍵事實,以政治立場代替事實,繼續炒作,令人遺憾。

他又特別引述林鄭月娥在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的發言,指林太當時表明有關協議及款項是源於梁振英辭去戴德梁行職務,而非由於他日後會提供任何服務,「現行的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並無要求就上述『離職協議』作出申報,更何況梁先生辭去戴德梁行職務及與UGL訂立『離職協議』,皆早於他當選行政長官,而他當時已辭任行政會議成員。」

馮煒光斥林卓廷的指控是轉移視線,「在毫無證據下污衊行政長官梁振英『涉貪』,本人深感遺憾。」

不過林卓廷反指馮煒光才是運用「梁振英式語言偽術」轉移視線,圖誤導公眾。他指其文章的質疑重點是,梁振英以無向UGL提供服務就毋須申報作解說,實在非常荒謬,「若按這邏輯,立法會議員在就職前,豈不是可以與大財團簽下合約,收取巨額顧問費,並以無提供服務為由而無需向立法會申報 ? 若香港接受如此荒謬邏輯,整個申報制度甚至廉潔制度將會崩潰!」

林卓廷指馮煒光的回應根本無觸及其質疑重點,要求他及梁振英直接回應,又謂所謂「政治炒作」的指控,根本無助解釋梁振英UGL五千萬元的涉貪案。
星島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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