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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藐視法庭] 執達吏:佔旺示威者指罵阻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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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9 22:40:00 |顯示全部樓層
【本報訊】執達主任與警方於二○一四年清理旺角彌敦道佔領區時遭遇阻撓,二十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押後多日後昨恢復審訊,當日到場協助執行禁令的多名執達主任繼續作供,他們均形容在開始清除障礙物不久,雙方便情緒激動發生口角,黃之鋒及黃浩銘等人多次用咪高峰指向頭戴紅帽的原告代理人,而手持剪刀的代理人亦不斷用利剪指向示威者,因此決定撤去代理人,交警方接管清障工作。

助理總執達主任詹鳳玲供稱,當時見到雙方口角,有代理人手持類似剪刀的物體指向示威者,示威者則用手指指向代理人,雙方「指來指去」。詹擔心會有人受傷,遂叫代理人離開,但多次勸阻無果,遂要代理人撤退,原意是想待雙方冷靜下來後繼續移除路障。

睹推撞場面 發最後警告

到後來她見到前方發生推撞,便作出最後警告,提醒各人的行為已構成阻礙執達主任執行職務,但未及宣讀禁令全部內容,便被人拉走。

從庭上播放的片段可見,代理人在移除鐵馬時,跟黃浩銘等示威者在鐵馬兩邊各據一方。詹承認,當時執達主任跟代理人所據一方,並無任何示威者在場,她同意在她被打斷警告的同時,已有警務人員衝向示威者。

詹鳳玲又供稱,當日在現場,原告的代表律師將一份代理協議交予執達事務組,內有一百四十二名代理人的名字,以及部分人的身份證號碼。不過,總執達主任關錫南承認,執達事務組方面並無核對戴紅帽人士的身份,亦不知道原告律師是否有作出核實。

案件編號:HCMP 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2015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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