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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撤對沖 資方倡設僱主儲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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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8-14 18:45: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政府至今仍未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此燙手勞工議題作定案,勞顧會資方委員郭振華昨表示,五大商會初步共識,建議政府為中小企設立儲蓄基金,倣效機管局建三跑融資發債的做法,承諾定息回報,如有百分之四的水平,准許中小企結業時,僱主可連本帶利取回,用以處理僱員的賠償,五大商會本周內再開會討論有關細節。有勞顧會勞方委員認為此建議可「傾住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則指,建議引伸的行政工作相當多,要具體了解才能評論。

郭振華強調,僱主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問題上並非無良或節省開支,僅希望政府交代改變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計算方法的數據。他期望政府協助企業儲蓄,應對遣散費的額外成本。

商界額外供款1%

五大商會初步建議政府為中小企設立儲蓄基金,由商界額外供款百分之一,利用存款作投資,並有固定回報率,以承擔日後取消對沖的額外開支。郭振華續指,現時強積金行政及管理費用高,冀政府研究再降低管理費用。

行政會議成員兼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認為,政府不應該只承諾僱主儲蓄部分有定息回報,亦應保障僱員的強積金供款有定息回報,可以消除現時強積金管理費高和不穩定回報等問題,要求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後,亦要整體檢討強積金運作。

羅致光表示,政府仍研究取消強積金對沖的不同方案,包括對僱主僱員的影響和政府「落水力度」等,暫未有細節;政府仍維持在年底就具體方案拍板的目標,歡迎商界提出意見。

勞顧會勞方委員鄧家彪暫不評論新建議的可行性,認為如政府肯為資方加大資助額以處理僱員賠償,應同時公道處理勞工權益問題,如減少降低卅九萬元補償金提取上限的幅度,「唔係遷就晒商界,都要保障打工仔」。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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