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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 古思堯計劃冬奧開幕日抬棺材抗議被控煽動 今裁罪成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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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7-12 21:52: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指計劃在今年北京冬奧開幕日,抬自製棺材到中聯辦外示威抗議,但當日清晨已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古早前否認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經審訊後,今日(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告得悉罪成後,即時解僱律師代表及親自作求情。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案情嚴重,判處阻嚇性刑罰是合適做法,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經審訊後定罪不獲刑期扣減,判被告即時監禁9個月。

控罪指,75歲被告古思堯於今年2月4日,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引起對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是知名示威者。警方於被告住所檢獲一個自製棺材及一塊白布,白布上寫有「屠夫政權,遺臭萬年」,棺材上亦寫有「民主人權高於冬奧」等字句。被告亦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會帶同上述物品到中聯辦示威及表達不滿。裁判官指雖然今次控罪不是根據《港區國安法》提出,但亦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範疇。儘管上世紀煽動大多透過暴力,但在今時今日科技發展下,法例應用範疇應與時並進。裁判官指就案情中「結束」、「打倒」等字眼有推翻政權的意思,並裁定「民主人權高於冬奧」等口號有煽動意圖,被告的作為構成企圖煽動、超越言論自由,屬於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今天親自求情表示,此時此刻須做三件事,其一積極面對及配合法庭裁決,其二積極面對病情及配合治療,其三配合懲教署對裁決坐監的安排。及後被告發表有關政治宣言「自從有國安法,中國政府消滅香港民主自由」等言論,遭裁判官打斷及提醒法庭不會處理政治糾紛,勿將法庭政治化。古指自己因示威遊行曾判監13次,他表示參與民主人權運動,不介意做社運鬥士、勇士,不介意為民主人權而成為烈士。他又指對自己所作所為死不悔改,「判刑不用可憐我,坐監已經是生活一部分」。裁判官判刑指,被告今日親自求情,當中個人理念及立場不會列入判刑考慮,被告健康問題是早已存在,亦不列入求情因素。判刑會考慮被告的犯案原因,煽動所用物品的內容,受感染的人數及對公眾的影響程度。因此,判處阻嚇性的刑罰是合適。

案件編號:WKCC 48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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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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