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8日未正式宣布參選前,梁振英曾在山頂大屋接待傳媒,並在三邊密封僭建的玻璃棚前,講解自己的種植心得。棚內可見有吊椅及有門通向大廳(圖片來源:明報)
候任特首辦昨晚突然表示已清拆梁宅僭建的玻璃棚後,記者立刻趕往現場拍攝,發現僭建玻璃棚(紅框示)已徹底拆掉。 (圖片來源:明報)
認「無心之失」即拆 議員轟存心欺騙
尚有10天便正式就任行政長官的梁振英,被本報揭發其山頂豪宅僭建了一個面積約110平方呎的三邊密封玻璃棚。候任特首辦昨晚回覆本報稱,梁振英承認將原來的木花棚「改建為金屬加玻璃結構」,並沒有入則申請,並歸咎這屬「無心之失」,無意違例,並已於昨午清拆僭建玻璃棚。
去年5月,梁振英曾向傳媒公開表示,諮詢過兩名專業人士,「確認」山頂大宅沒有僭建物。有立法會議員炮轟,身為測量師的梁振英,無可能不知悉大宅有僭建物,指他是存心欺騙公眾。
曾宣稱「確認」無僭建
本報翻查1999年底地政總署的高空圖片,即梁振英簽約購買山頂貝璐道4號裕熙園兩間洋房前一個月,發現洋房並沒有僭建玻璃棚或木花棚,到了2011年的高空圖片,則顯示僭建玻璃棚已存在(見圖),反映僭建物是在梁購入大宅後才加建。事實上,候任特首辦昨晚的回覆也承認是梁改建的,原因是玻璃棚前身為一個木花棚,梁買入該物業時已經存在,終因白蟻蛀蝕嚴重,幾年前被改建為一金屬加玻璃的結構。
本報昨日向屋宇署查詢有否巡視過梁宅,以及有否發現任何僭建物,直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通風非密封 不計地積比」
候任特首辦指上述玻璃棚並非密封,故不用計算入地積比率,換言之,即毋須補地價;不過,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助理教授姚松炎指出,舉凡任何有上蓋的建築物,必須計入地積比率中,不能因建築物並非密封,而毋須計算地積比率。
本報翻查屋宇署紀錄,梁宅的地積比率幾近用盡,最多只剩大約1.5方呎,僭建110方呎面積,即變相有欺瞞補地價之嫌,以山頂豪宅呎價動輒數萬元計算,涉款可能高達數百萬元。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主任陳子明說,由於屋苑已經用盡地積比率,而這類建築物面積,必須計入地積比率內,所以就算向屋宇署申請興建,也無法獲批,業主須先向城規會申請放寬地積比率,否則,這個僭建物除違反《建築物條例》外,也違反《城市規劃條例》。
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蘇啟亮說,玻璃棚從客廳延伸,增加了樓面面積,「業主肯定着數咗」。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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