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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正式入禀告《蘋果》侵犯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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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7 23:08:45 |顯示全部樓層
華置主席劉鑾雄就《蘋果日報》早前刊登一張疑似翻拍其醫療報告影像及刊登有關報道,昨入禀高等法院,控告《蘋果日報》督印人、總編輯及承印公司侵犯私隱,要求法庭禁制該報道,以及該報交出有關文件、賠償損失。

原訴人劉鑾雄聘用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及大律師許佐賓撰寫入禀狀,控告三名答辯人包括督印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承印的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

入禀狀指,《蘋果日報》4月3日在A2版及其網頁刊登一篇題為《檢察官不信病情嚴重須缺席審訊 澳門派醫生來港診斷大劉》的報道,嚴重損害和侵犯原訴人的私隱權,違反《基本法》第三十條有關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條文,以及《人權法》第十四條有關對私生活、家庭、通訊、名譽及信用的保護。

入禀狀中又指,答辯人的報道是惡意捏造,要求法庭頒令三名答辯人交出有關資料,以及禁制答辯人及其僱員等再作違反原訴人私隱權的行為,包括刊登該篇文章或有關字句。除了要求答辯人賠償,原訴人要求對方肩負訟費及利息。

劉鑾雄早前發表聲明批評,該篇報道刊登一張有關他於二○○八年四月醫療報告影像,無視他維護個人私隱的法律權利,「是完全未經本人同意下而攝取屬本人個人資料的惡意行為」,更對他的公眾形象、個人經濟、商業利益和心理健康造方嚴重打擊。劉除了會循民事訴訟索償外,日內亦會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出正式投訴,要求專員根據條例向涉案人士刑事檢控。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七七二--二○一三。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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