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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與懲教署昨(2日)建議修訂《監獄規則》,賦權裁判官基於懲教署人員申請,在特定情況下批准對在囚人士,包括候審者施加限制措施。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3日)表示,香港作為多元社會,對修例或會有不同意見,但強調人權問題受公約及國際準則規管,修例符合普遍做法,相信不會引發重大爭議。
湯家驊指出,類似限制措施在《香港國安法》實施期間已推行,由法庭處理相關申請屬合理做法。他明確表示,此舉不會侵犯人權,「人權原則並未要求在囚人士必須聘請指定律師,只要確保有律師代表在場,程序便符合保障」,並補充指其他國家亦有同類司法實踐,修例符合普遍做法。
懲教署職方團體聯合聲明支持修例
懲教署職方團體包括香港政府華員會懲教署職員分會組別聯席會議、懲教事務職員協會、香港懲教人員總工會、香港懲教署懲教助理總會發聲明表示全力支持修例。聲明提及,有關的修例建議包括完善現有的探訪制度、法律諮詢、以及衣服和食物供應等 與在囚人士管理有關的措施和安排。
懲教署職方團體深信在修訂《監獄規則》後,懲教署能更有效地協助維護國家安全、維持懲教院所的保安、紀律及秩序、推動在囚人士更生及強化同事的執法效能,令懲教署可更堅定地守護好刑事司法體系的最後防線。
大律師公會:審慎研究相關修訂
香港大律師公會回覆查詢時表示,得悉有關《監獄規則》的修訂建議,作為法律專業團體,會審慎研究相關修訂。
楊永杰:鄰近星馬韓均已廢除同類制度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楊永杰向《星島頭條》表示,現行《監獄條例》實施多年,故支持當局提出修訂,以檢視條例是否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並符合當今懲教院所的管理需求。
楊永杰特別指出,過往曾出現候審人士食用「私飯」或穿着私人衣物的情況,導致懲教管理出現違紀問題。他引述數據指,在2018至2024年間,此類情況引發超過300宗違規事件,包括有人在院所內組織勢力、動員違紀行為,挑戰懲教署的管治權威。他進一步說明,類似准許候審人士食用「私飯」或穿「私衣」的規定,在英國早於1988年已取消;而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等多個司法管轄區,亦已廢除同類制度。
對於可能侵犯人權的質疑,楊永杰表示並不擔心,指條例修訂參考了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類似做法,包括澳洲、新加坡等地的相關法律條例。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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