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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終院解釋不同 雙非須「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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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25 10:30: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中國社科院昨發表的《法治藍皮書》,除了指出中央有權拒絕任命不能接受的特首候選人外,亦有提及去年外傭居港權一案,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和終審法院就「居港所需條件」有不一致解釋,如果問題一日未解決,「雙非」問題就只能靠行政措施處理,認為相關問題或會繼續出現,引起社會對司法獨立的討論,認為雙方有必要在適當時候對此作最終裁決,但藍皮書未有提及「最終裁決」所指的方式或內容。

保安局發言人回應指,政府會繼續考慮在本地法律制度下,處理「雙非」兒童居留權問題的不同方案,同時繼續採取行政措施,嚴格執行雙非孕婦來港產子零配額政策。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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